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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23 13:03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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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成都市办证记者刘铭)规范整顿房地产交易秩序,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成都一直保持高压态势。5月23日,成都市城乡房地产管理局通报了两起房屋中介违法违规案件,成都家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都上达飞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分别因随意扣留业主产权证、为无产权证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被查处。
据通报,成都市金牛区房产管理局于今年4月26日、4月27日、5月2日多次接到业主投诉,反映位于金牛区沙河源南街1号1栋2单元1层10号的成都家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扣留卖方的产权证。该局3次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黎某联系调查此事。黎某称营业执照已转给李某某使用,自己不知情。金牛区房产管理局多次电话联系经办人叶某,叶某称无时间或在外地,5月3日再次联系叶某,电话关机无法接通。因上述原因导致业主诉求无法解决。为解决业主诉求,该局再次与卖买双方进行了解,双方都责怪对方违约,致使该局无法给予协调处理。
经研究,金牛区房产管理局决定对成都家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叶某、李某某予以通报批评;对成都家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公司在金牛区管辖范围内相关业务纳入成都市金牛区房产管理局重点监管范围;责令该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企业形象认真整改,5个工作日内到金牛区房管局配合处理此投诉件。
关于中介机构使用他人营业执照从事中介交易行为,金牛区房产管理局将抄告工商部门,对成都家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不配合调查处理工作,随意扣留业主产权证的问题,属扰乱中介市场秩序,导致业主不能正常交易的问题,该局对投诉人给予回复,合同纠纷问题建议走法律途径。
另据通报,成都市锦江区房产管理局在开展对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成都上达飞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1世纪不动产加盟店)未核实委托出售房屋是否取得产权证书,为该无产权证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促使买卖双方签订了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了居间服务费,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规定。
成都市锦江区房产管理局已责令成都上达飞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居间服务费及欠条原件;对该公司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将该公司在成都市锦江区范围内的相关业务纳入该局重点监管范围;要求该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严肃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该局;上报市房管局,建议对成都上达飞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关闭成都九眼桥办证网签权限,并给以信用记减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