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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发布消费警示:培训机构乱象多 签合同留凭证很重要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7-05-26 20:04浏览:

四川新闻成都九眼桥办证网成都5月26日讯(成都市办证记者 李丹)26日,四川新闻成都九眼桥办证网成都市办证记者从成都市消费者协会获悉,在教育消费日益成为众多家庭生活消费的重大开支下,教育培训行业中夸大培训效果、虚歪宣传等经营乱象也随之产生。为帮助消费者在教育行业的各种乱象中分辨明晰,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成都市消费者协会特发出三点九眼桥办证客服提醒。

核查培训主体资格和办学资质 谨防盲目消费

按照原有规定,培训机构须获得教育或人社部门的前置许可及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机构证”方可营业。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将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该法律有关规定,培训机构除了需要获得教育或人社部门的前置许可外,还需要取得相关证照。其中,非盈利性培训机构须取得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机构证”才能开展经营;而盈利性的培训机构则需到当地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根据前期调查,目前成都市的教育培训市场中,个别企业存在着只有“教育信息咨询”的营业范围就违法开展办学活动的情况。为此,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一定要看清有没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办学的地点、办学范围等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

辨析宣传广告 避免落入消费圈套

教育行业竞争激烈,一些培训机构为了招揽生源,肆意夸大培训效果和师资力量,“名校名师”、“高通过率”、“不过包退”等宣传标语铺天盖地,极易误导消费者。部分机构还开设短期、低价的培训课程来吸引顾客报名,但随后的教学培训活动却与之前宣传内容不符,从而引发消费者退款纠纷。

为此,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前,要多渠道打听培训机构的口碑,尽量选择成立年限长、品牌实力强、招生规模较大、信誉好的培训机构,最好能到机构实地体验教学水平,再确定是否办理入学手续。这样可在相当程度上避免消费纠纷的发生。

细签书面服务合同 留存消费凭证

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切莫轻信机构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将其培训项目、教学时间、报名费、资料费、师资情况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仔细阅读,特别是有关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条款,应格外留意,如果发现有霸王条款,一定要据理力争,要求对方修改,并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保存一份,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后一定要保存好合同原件和相关缴费凭证,一旦发生了消费争议,提供相关证据向教育局等相关政府部门或消协反映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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