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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02 18:15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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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2日讯(成都市办证记者 陈淋)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要求全市民办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亮证办学、亮牌收费、规范招生、规范宣传、安全教学、教师持证、规范赛事。
据悉,这是四部门在暑期培训高峰期来临前,为切实加强对培训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做好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准备工作,在开展的民办学校年检和为期3个月的成都市民办教育培训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中,面向民办培训机构和市民发出的公告。
成都市教育局将切实加强对文化教育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业指导、监督和管理;成都市工商局将切实加强对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注册后经营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虚歪宣传、不正当竞争、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会同成都市教育局查处“证照不全”或“无证无照”从事经营性培训活动的行为;成都市公安局将切实加强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举办场所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管;成都各区(市)县政府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建立监管对象信息库,推进综合执法和网格化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机制,完善民办学校信息披露、违规失信惩戒、督导评估和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成都市教育局公布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专项整治监督电话,拟征集15名志愿者作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市民观察员,以问题为导向,及时有效整改民办教育培训市场突出问题。市民观察员报名邮箱407008675@qq.com(附个人简历及有效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6月7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