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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02 07:19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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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男子接受警方调查
成都一男子罗某因酒驾被处理后,竟然发生醉驾,被吊销驾照。取保候审期间,他又再次酒驾。昨日,成都交警七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9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
今年5月18日至19日凌晨,交警在天府新区华阳滨河路二段查酒驾。零时28分左右,驾驶白色吉利轿车的一男子被拦下。“当时驾驶员神情有些慌张,说话时有明显的酒味。”七分局交警赵苏说。检测结果显示,他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酒驾。
当交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该男子并未拿出。随后该男子被交警带回成都交警七分局进行调查。经九眼桥办证调查 ,该男子姓罗,35岁,其驾驶证两个月前已被吊销。原来,该男子并不是第一次酒驾,而且此次酒驾时,正处于因醉驾被吊销驾照、人还在取保候审期间。
2015年1月23日,罗某因酒驾被双流交警挡获,同年5月26日被罚款1900元、暂扣驾照6个月。
2017年3月14日,罗某因醉驾被成都交警七分局挡获,3月21日被吊销驾照,目前处于取保候审期间。
对于为何要这样做,罗某九眼桥办证书表示,一是想到时间比较晚了,交警不会查酒驾;二是因为是中午喝的酒,晚上应该没有影响。
[ 九眼桥办证编辑: 李正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