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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19 11:43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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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5月16日发布《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关于统一学历、职称入户认证办理手续的通知》,要求自5月17日起,在成都的“限购区”申办学历、职称入户认证,以及在人才中心挂靠集体户、开具调档函的,需要同时提供当事人在成都市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通知明确,除了“限购区”的人才中心外,“其他人才中心可参照本通知办理”。通知还提出,“限购区”人才中心要加强与本区社保经办机构以及公安部门的协调联动和沟通联动,积极配合社保稽核和执法检查等。
此前,满足入户条件的“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及市属国有企业接收的人员”若办理学历、职称入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入户申请表、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但根据通知,5月17日起,最近3个月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也成为在“限购区”人才中心办理学历、职称入户的必备材料之一。这一规定是为了“统一学历、职称入户认证及相关办理手续”。
社保缴费记录打印并不复杂。据市人社局介绍,只需登录该局官成都九眼桥办证网进入“社保电子证明查询打印”专区,凭本人社保编码和查询密码便可自助打印,也可持社会保险卡或者居民身份证,在市和区(市)县社保经办服务大厅通过自助服务一体机或人工窗口打印证明。(成都市办证记者 王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