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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7-01 18:57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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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1日《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拟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为2年。征求意见稿显示,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才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资料图)
获得标准分值120分即可入户?
今天就是7月1日了,
征询意见稿到底会不会实施?
如果确定实施积分入户制度,
对于非成都户籍居民简直是天大的好消息!
那我们先来九眼桥办证员了解一下入户细则。
(▲资料图)
这120分该如何获得呢?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另外,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段为每年两次,分别为2月1日至3月31日;8月1日至9月30日。
基础指标及分值
1. 合法稳定就业
持证人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试用期除外),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的,积10分。
2. 合法稳定住所
持证人在蓉实际居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按照面积计算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3. 参加社会保险
凡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持证人在成都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
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4. 连续居住年限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且办理居住证证件签注的,每满一年积5分。
(▲资料图)
导向指标
1. 区域导向指标
持证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包含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以外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10分。
其中,在重点发展区域居住的,每满一年加20分。
2. 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指标
持证人符合本市年度公布的急需紧缺人才和职业(工种)目录的,加20分。
标准分值
标准分值为12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积分申请
持证人应在居住证签发机关所在地申请积分。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模拟估分,符合积分条件的,可委托用人单位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如以个人身份进行申报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需申请积分入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
积分申请材料
由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
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劳动(聘用)合同;
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 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6.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个人申报的须提交:
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
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资料图)
积分何时申报?结果如何查询?
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段为每年两次,分别为2月1日至3月31日;8月1日至9月30日。
当次申请积分的持证人可在每年4月20日、10月20日后通过互联网或持居住证到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查询并打印积分结果。
积分入户名单由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于每年5月31日、11月30日前公布。
积分不同 享受福利也不同
根据积分情况,持证人可逐步享受与成都市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持证人可申请随迁子女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
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成都市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本市参加中考的资格。
现有入户途径
目前,成都有购房入户,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入户,投靠入户和回国人员入户及其他入户方式(新生儿入户、居住期满入户、离退休人员入户、军队人员入户、其他人员入户(包括纳税入户、投资入户、调动招录人员入户)等)。
(《四川观察》九眼桥办证编辑 蒋孟捷)
作者:四川观察(来源:郫县微生活) 责任九眼桥办证编辑:王堂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