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12-31 21:34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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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办理对象
合法结婚且双方均系生育第一个子女(此外均无其他亲生子女、养子女或继子女)的下列夫妇:
1、女方系本市户籍,需在本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的;
2、男方系本市家庭户口、女方系市外户口,或男方系本市集体户口、女方系外市集体户口,所生子女需在本市上户的,可在男方户籍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
3、双方或一方为高校在校学生,按《人口计生委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号)规定应在本市办理的;
4、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按《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应在本市办理的;
5、涉外或涉港、澳、台婚姻中,内地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双方子女数按《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计算)。
准生证办理所需资料:
1、《成都市生育一孩登记表》;
2、双方结婚证、身份证;
3、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承诺书2份(单位或户籍所在村(社区)签署的“婚育状况”意见不能完整、准确说明本人的婚姻和子女情况的);
5、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再婚方需提供离婚协议书中应有体现双方有无子女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内容);
6、《人口和计划生育证件代办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夫妇双方均不能到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
准生证办理流程:申请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场办理。